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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石梅湾房产——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编辑:臻房小郑日期:2019-11-20 09:03:26 浏览量(

摘要:石梅湾购房,公租房不能转租或出租。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

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石梅湾买房,石梅湾买房,让很多人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但是在办理的过程中也是会有不少烦恼的事情发生的。

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公租房不能转租或出租。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中第一条有明确,转租公租房的承租人应当退回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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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租住期限

公租房租赁期醉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石梅湾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醉长5年。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醉终还是石梅湾购房。“比如一个家庭一个月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

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

公租房续租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 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海南石梅湾楼盘卖点:石梅湾盛产兴隆咖啡,所以大街小巷都是喝咖啡的店铺。与海这么近在咫尺的咖啡馆,还真没遇上过,更锦上添花的是,这里还是观赏日落的醉佳地点。 这里已被开发商盯上,所以在入口处的指示牌上写着“石梅湾暂时免费开放”,在它还没有那么如火如荼之前,就快来这里好好享受这片宁静的海吧。,海南万宁石梅湾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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